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规定,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决定对辖区内税收违法信息予以公布:
一、湘西自治州安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湘西自治州安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43310176563585X,组织机构代码为76563585-X,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25号,法定代表人郑云明,男,身份证号码为433023XXXXXXXX5016,财务负责人:张有华。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案由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处。
该公司于2010至2012年度期间,在开发建设金鑫商住楼项目、吉首监狱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款。经企业自查,应缴地方各税1125898.68元;经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派员检查,查补税款355408.3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及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我局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州地税稽[2014]3号),决定追缴自查及查补税款合计1481307.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我局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州地税稽罚[2014]3号),处查补税款的0.5倍罚款,计177704.16元。经责令限期缴纳,该公司先后缴纳欠税1082808.29元,罚款177704.16元,滞纳金42858.05元,尚欠缴税款398498.60元。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所欠的税款正全力追缴。
二、吉首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吉首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为433123597584909,组织机构代码为59758490-9。公司法定代表人:贺红兵,男。公司办税财务人员:张明峰,男,居民身份证号:430521XXXXXXXX5214。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咨询。公司住址:湖南省吉首市团结东路18号。本案由凤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处。
该公司2012年至2014年开发经营凤凰南华山居房地产项目,共取得房售房屋收入74550094.00元。经凤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派员检查,共查补地方各税3052435.22元。
凤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向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凤地税稽处[2015]4号),追缴查补的税款3052435.22,加收滞纳金659877.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向其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地税稽罚[2015]4号),处查补税款一倍的罚款3010318.69元。目前,凤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所欠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正全力追缴。
三、吉首市东方红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假发票案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吉首市东方红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柜台存有疑似假发票。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接到该情况后,于2014年3月18日至4月15日对该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
吉首市东方红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法人代表张泽先,男,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3127XXXXXXXX0039;经营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67号;经营范围:KTV、中餐、茶水、酒服务及零售。
经检查确认,该公司有21份发票为假发票(发票代码为243311350135,发票号码为70004129-70004150,票面金额200元),并及时将案情报告给吉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案进行了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涉案发票予以没收,对该公司非法取得及存放发票的行为处以10000.00元罚款,罚款已全部缴清。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