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湘西州普查公报
| 湖南省湘西州水利局 |
| 湖南省湘西州统计局 |
二○一三年十一月
根据国务院部署,2010年至2013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水利、统计、水文、发改、财政、经信、国土、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共同努力,以及全州三级水利普查员的辛勤劳动,顺利完成了我州的水利普查工作任务。现将普查成果予以公布。
一、河湖基本情况
全州共有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3条,总长度为2161公里;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8条,总长度为2910公里;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57条,总长度为5068公里;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99条,总长度为5987公里。其中沅江流域面积90828平方公里,长度1219公里,州境内流长15.65公里;澧水流域面积17122 平方公里,长度428公里,州境内流长81.4公里;酉水流域面积19370平方公里,长度514公里,州境内流长147.6平方公里。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
水库。共有水库686座,总库容16.64亿立方米(详见表1)。其中:已建水库681座,总库容15.91亿立方米;在建水库5座,总库容0.73亿立方米。
表1 不同规模水库数量和总库容汇总表
| 水库规模 | 合计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
| 小计 | 大(1) | 大(2) | 小计 | 小(1) | 小(2) | |||
| 数量(座) | 686 | 1 | 1 | 25 | 660 | 139 | 521 | |
| 总库容 (亿立方米) | 16.64 | 3.78 | 3.78 | 8.37 | 4.49 | 3.31 | 1.18 | |
水电站。共有水电站230座,装机容量61.12万千瓦(详见表2)。其中:在规模以上水电站中,已建水电站83座,装机容量50万千瓦;在建水电站8座,装机容量7.93万千瓦。
表2 不同规模水电站数量和装机容量汇总表
| 水电站规模 | 数量(座)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
| 合计 | 91 | 61.12 | |
| 规模以上 (装机容量≥500千瓦) | 小计 | 0 | 0 |
| 大(1)型 | |||
| 大(2)型 | |||
| 中型 | 1 | 24.00 | |
| 小(1)型 | 9 | 16.87 | |
| 小(2)型 | 81 | 17.06 | |
| 规模以下 (装机容量<500千瓦) | 139 | 3.19 | |
水闸。过闸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水闸53座,橡胶坝1座(详见表3)。其中:在规模以上水闸中,已建水闸19座;分(泄)洪闸7座,引(进)水闸3座,节制闸8座,排(退)水闸1座。
表3 不同规模水闸数量汇总表
| 水闸规模 | 数量(座) | 所占比例(%) | |
| 合计 | 53 | 100 | |
| 规模以上 (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小计 | 19 | 36 |
| 大型 | 4 | 8 | |
| 中型 | 5 | 9 | |
| 小型 | 10 | 19 | |
| 规模以下 (1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 | 34 | 64 | |
堤防。堤防总长度为588.03公里,其中5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为104.01公里(详见表4)。
表4 不同级别堤防长度汇总表
| 堤防级别 | 合计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5级以下 |
| 长度 (公里) | 588.03 | 0 | 1.60 | 0 | 58.30 | 44.10 | 484.03 |
| 比例 (%) | 100 | 0 | 0.3 | 0 | 9.9 | 7.5 | 82.3 |
泵站。共有泵站404座(详见表5)。其中:规模以上泵站55座,规模以下349座。
表5 不同规模泵站数量汇总表
| 泵站规模 | 数量(座) | |
| 合计 | 404 | |
| 规模以上 (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50千瓦) | 小计 | 55 |
| 大型 | 0 | |
| 中型 | 0 | |
| 小型 | 55 | |
| 规模以下 (装机流量<1立方米每秒且装机功率<50千瓦) | 349 | |
农村供水。共有农村供水工程33116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2748处,分散式供水工程30368处。农村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162.31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93.30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69.01万人。
塘坝窖池。共有塘坝48686处,总容积4.5亿立方米;窖池15000处,总容积30.84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共有灌溉面积252.91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207.96万亩,园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积44.95万亩。
灌区建设。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2处,灌溉面积54.06万亩;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含)~30万亩的灌区18处,灌溉面积22.1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0亩(含)~1万亩的灌区4366处,灌溉面积126.17万亩。
地下水取水井。共有地下水取水井33760眼,地下水取水量共4031.48万立方米(详见表6)。
表6 不同规模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和取水量汇总表
| 取水井类型 | 数量(眼) | 取水量(万立方米) | ||
| 合计 | 33760 | 4031.48 | ||
| 机电井 | 小计 | 7620 | 1645.46 | |
| 灌溉 | 小计 | 0 | 0 |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
| 井管内径<200毫米 | ||||
| 供水 | 小计 |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93 | 1273.42 |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7527 | 372.04 | ||
| 人力井 | 26140 | 2386.02 | ||
地下水水源地。共有中型(1万立方米≤日取水量<5万立方米)地下水水源地1处。
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14.45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1.18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0.1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84亿立方米,建筑业0.01亿立方米,第三产业1.14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0.15亿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河湖取水口3829个(详见表7)
表7不同规模河湖取水口数量汇总表
| 河湖取水口规模 | 数量(个) | 所占比例(%) |
| 合计 | 3829 | 100 |
| 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 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262 | 6.8 |
| 规模以下(农业取水流量<0.20立方米每秒, 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3567 | 93.2 |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地表水水源地69处(详见表8)
表8 不同水源类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 地表水水源类型 | 数量(处) | 所占比例(%) |
| 合计 | 69 | 100 |
| 河流型 | 42 | 60.9 |
| 湖泊型 | 0 | 0 |
| 水库型 | 27 | 39.1 |
治理保护河流。100km2以上河流全州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1357.01公里,占河流总长度的50.3%。其中,已治理河段总长度为84.44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6.2%;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67.69公里。
五、水土保持情况
土壤侵蚀。土壤水力侵蚀面积3897.4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1978.08平方公里,中度1243.84平方公里,强烈452.66平方公里,极强烈144.53平方公里,剧烈78.29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水土保持措施面积为3637.16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1769.08平方公里,植物措施1868.08平方公里。
六、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
共有水利行政机关及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321个,从业人员6128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624人, 大专(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5504人。
共有乡镇水利管理单位92个,从业人员249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界河按右岸原则确定。
[3]工程规模、等级的划分标准如下:
1、水库:
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 大(2)型水库:1亿立方米≤总库容<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0.1亿立方米≤总库容<1亿立方米;小(1)型水库: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1亿立方米;小(2)型水库:0.001亿立方米≤总库容<0.01亿立方米。
2、水电站:
大(1)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2)型水电站:30万千瓦≤装机容量<120万千瓦;中型水电站:5万千瓦≤装机容量<30万千瓦;小(1)型水电站:1万千瓦≤装机容量<5万千瓦;小(2)型水电站:装机容量<1万千瓦。
3、水闸:
大型水闸: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秒;中型水闸:10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1000 立方米每秒;小型水闸:过闸流量<100 立方米每秒 。
4、堤防:
1级:防洪(潮)[重现期(年)]≥100;2级:100>防洪(潮)[重现期(年)]≥50;3级:50>防洪(潮)[重现期(年)]≥30;4级:30>防洪(潮)[重现期(年)]≥20;5级:20>防洪(潮)[重现期(年)]≥10;5级以下:防洪(潮)[重现期(年)] <10。
5、泵站:
大型泵站:装机流量≥50 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1万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每秒≤过闸流量<50立方米每秒或0.1万千瓦≤装机功率<1万千瓦;小型泵站:装机流量<10立方米每秒或装机功率<0.1万千瓦。
6、塘坝窖池
塘坝:500立方米≤总容积<10万立方米;窖池:总容积<500立方米。
[4]行业能力建设情况中,乡镇水利管理单位的单位个数包含水利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具有事业单位性质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