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所需职工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6/20 1.4w 阅读 297 点赞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办理所需职工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8-06-21 10:25点击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客户:

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和省监管办要求,结合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在办理职工提取和贷款业务时,就简化有关身份证明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5月15日起,办理各类提取和散户贷款业务时,缴存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用以扫描,不需再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凡购买与我中心有合作关系楼盘的住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其个人按揭贷款资料由楼盘开发企业负责收集并对个人身份证明(同上)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扫描,我中心也不收取身份证明复印件。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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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